五部门倡导减少汽车数据无序收集和违规滥用,10月1日起施行
8月20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官网信息显示,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信部等五部门联合发布《汽车数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试行)》(简称“《规定》”),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
《规定》倡导,汽车数据处理者在开展汽车数据处理活动中坚持“车内处理”、“默认不收集”、“精度范围适用”、“脱敏处理”等数据处理原则,减少对汽车数据的无序收集和违规滥用。《规定》强调,汽车数据处理者开展重要数据处理活动,应当遵守依法在境内存储的规定。
《规定》倡导,汽车数据处理者在开展汽车数据处理活动中坚持“车内处理”、“默认不收集”、“精度范围适用”、“脱敏处理”等数据处理原则,减少对汽车数据的无序收集和违规滥用。《规定》强调,汽车数据处理者开展重要数据处理活动,应当遵守依法在境内存储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