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标将至,低速电动车有望“转正”,“春天”来了吗?
一直备受争议的低速电动车要转正了。
日前,工信部正式公开征求对推荐性国家标准《纯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的意见,对纯电动乘用车的部分技术条件进行修订,同时也明确四轮低速电动车将作为纯电动乘用车的一个子类,命名为“微型低速纯电动乘用车”,并提出了产品的相关技术指标和要求。
这意味着多年游走灰色地带的低速电动车将有统一的国家标准,即将成为“正规军”。不过,目前新能源汽车市场呈现高低两端发展的趋势,A000级为代表的微型纯电动车正在抢占低速电动车市场。
明确新品牌规范管理,纳入纯电动乘用车范围
《纯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一方面提到对原纯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进行修订更新,另一方面增加了针对微型低速纯电动乘用车的技术要求,包括增加微型低速纯电动乘用车的定义和标准,将微型低速电动车作为纯电动车的一个子类,增加了动力性、制动性、外廓尺寸、整备质量等相关技术指标和要求。
从技术要求来看,《纯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一是针对微型低速纯电动乘用车低速化、小型化、轻量化等特点制定了相关的技术条件和试验方法;二是与纯电动乘用车安全要求相比,保持微型低速纯电动乘用车的安全要求不降低。
具体来看,《纯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要求微型低速纯电动乘用车座位数在4座以下,30分钟最高车速大于40km/h且小于70km/h,车辆的长宽高应不大于3500mm、1500mm、1700mm,车辆整备质量不应超过750kg,车辆续航里程不小于100公里;此外还提出了比功率要求,意在避免该类车辆出现动力不足或动力储备过剩的情况,安全要求须与纯电动车乘用车保持一致。
全国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会秘书长崔东树认为,增加针对微型低速纯电动乘用车概念定义是行业的重大事件,对汽车产品定义的进一步完善和提升,有利于推动汽车市场更全面发展,规范灰色产品的发展,带来更好的产品创新活力。
实际上,早在今年3月,工信部曾发布的《低速电动车标准制定会议纪要》称预计最快将于9月发布制定完成四轮低速电动车新国标,纳入新车型管理。不过值得注意的是,《低速电动车标准制定会议纪要》提出不接受铅酸电池,但此次《纯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并未提及,只规定该类车型电池管理系统要满足《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电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循环寿命要求及试验方法》等国家标准。
事实上,低速电动车行业对国标的期待已久。2015年7月,工信部会同公安部等部委向国务院联合呈报了《关于低速电动车管理有关问题的请示》;9月国务院批复同意了“升级一批、规范一批、淘汰一批”的四轮低速电动车治理总体思路。2016年10月,低速电动车国标立项,此后每年都传出低速电动车国标即将出台的消息,但一直悬而未决。
不仅如此,2018年工信部等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的通知》,要求各省市开展低速电动车生产销售企业清理整顿,严禁新增低速电动车产能,对低速电动车行业进行清理整顿。
野蛮生长游走灰色地带,安全性有待提高
所谓低速电动车,广义主要是指行驶速度低、续航里程短,电池、电机等关键部位技术水平较低,用于载客或载货的三轮、四轮电动机动车(包含老年代步车等);狭义是指时速一般在40km左右,续航里程低于70km的四轮纯电动车,售价在1万-3万元。其外观设计越来越靠近汽车,虽然速度及续航里程低,但由于不需要上牌照、价格有一定优势,成为三四线城市及乡镇、农村市场热销车型。
2013年开始低速电动车呈现野蛮式增长,2019年全国低速电动车保有量超过500万辆。企查查数据显示,截至7月1日,目前我国现存低速电动车企业1609家,主要分布在山东省、河南省、广东省、江苏省、安徽省和湖北省等地方,其中山东省和河南省是低速电动车产销大省,山东现存低速电动车企业180家,河南现存低速电动车企业119家。
有低速电动车企业内部人士告诉记者,低速电动车的野蛮式增长背后原因在于低速电动车价格亲民、使用便捷,限制条件少,主要用户群体集中在中老年,且不需要安装专门的充电桩,家用220V电源即可。环京地区的一位低速电动车销售门店的工作人员表示,“不需要上牌照,不需要驾驶证就可以上路行驶,店里的消费者主要是中老年人群,一般在接送孩子上下学等特定场景固定路线使用。”
但由于安全性和技术含量低,低速电动车容易造成交通混乱和交通事故。在低速电动车野蛮增长的2013年到2018年的五年期间,数据显示因低速电动车导致的交通事故超80万起。《纯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也提到,低速电动车具有低速化、小型化、轻量化等特点,产品质量良莠不齐,引发多起交通安全事故,部分产品不符合制动、车身强度、碰撞等国家标准的基本要求。
行业加速洗牌,微型电动车及下沉市场待挖掘
业内普遍认为,《纯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一方面会加速低速电动车行业的规范化,但同时也会加剧行业的淘汰升级和洗牌,小体量的企业或将面临淘汰。上述低速电动车企业内部人士也有相同观点,他认为《纯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能够进一步规范产品的标准,利于行业的合规发展,但弱势企业或将面临淘汰出局。
实际上,近年来在国标未出炉的背景下,低速电动车企业也一直寻求“转正”。2017年陆地方舟年产5万辆纯电动乘用车项目获得发改委批复,2017年河北御捷与长城汽车达成合作,后者成为其股东,2018年更名为领途;2018年-2019年雷丁汽车先后收购新能源汽车商用车和乘用车生产资质;2019年山东宝雅新能源收购一汽吉林70.5%的股权,获得新能源汽车和燃油车生产资质。
崔东树等业内人士认为,低速电动车发展潜力巨大,看好其未来上升空间;他进一步分析称,微型电动车使用成本低,占地面积小,出行便利,未来三四线城市或成为发展趋势;此外,随着消费升级在下沉市场也有替换需求,需要产品升级和良好的出行体验。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目前传统车企已经开始抢占微型电动车市场,转正的低速电动车面临的是更加严峻的竞争。去年7月上汽通用五菱推出五菱宏光MINI EV,不足半年的时间就拿下全年纯电动汽车销量冠军;此外,长城汽车旗下的欧拉、奇瑞小蚂蚁、长安奔奔EV等车型在A00级市场也较为受欢迎;吉利、比亚迪等传统车企也推出微型电动车产品,布局下沉市场。根据上险数统计发现,今年前四个月A00级的上险量约20万辆,占新能源乘用车的33%,占纯电动车的40.8%。
日前,工信部公布的343批次新车中,乘用车部分有60个公告号的32款车型,其中微型车有19个公告号的11款车型,占到乘用车的三分之一。汽车行业分析师田永秋认为,微型电动车的市场需求明显,其停车方便,成本较低,适用人群广泛;此外,随着三四线城市及农村市场低速电动车的升级替代,A00级纯电动车被认为是低速电动车升级的替代品,未来农村市场电动车占有量和优势一定多于燃油车。
日前,工信部正式公开征求对推荐性国家标准《纯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的意见,对纯电动乘用车的部分技术条件进行修订,同时也明确四轮低速电动车将作为纯电动乘用车的一个子类,命名为“微型低速纯电动乘用车”,并提出了产品的相关技术指标和要求。
这意味着多年游走灰色地带的低速电动车将有统一的国家标准,即将成为“正规军”。不过,目前新能源汽车市场呈现高低两端发展的趋势,A000级为代表的微型纯电动车正在抢占低速电动车市场。
明确新品牌规范管理,纳入纯电动乘用车范围
《纯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一方面提到对原纯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进行修订更新,另一方面增加了针对微型低速纯电动乘用车的技术要求,包括增加微型低速纯电动乘用车的定义和标准,将微型低速电动车作为纯电动车的一个子类,增加了动力性、制动性、外廓尺寸、整备质量等相关技术指标和要求。
从技术要求来看,《纯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一是针对微型低速纯电动乘用车低速化、小型化、轻量化等特点制定了相关的技术条件和试验方法;二是与纯电动乘用车安全要求相比,保持微型低速纯电动乘用车的安全要求不降低。
具体来看,《纯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要求微型低速纯电动乘用车座位数在4座以下,30分钟最高车速大于40km/h且小于70km/h,车辆的长宽高应不大于3500mm、1500mm、1700mm,车辆整备质量不应超过750kg,车辆续航里程不小于100公里;此外还提出了比功率要求,意在避免该类车辆出现动力不足或动力储备过剩的情况,安全要求须与纯电动车乘用车保持一致。
全国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会秘书长崔东树认为,增加针对微型低速纯电动乘用车概念定义是行业的重大事件,对汽车产品定义的进一步完善和提升,有利于推动汽车市场更全面发展,规范灰色产品的发展,带来更好的产品创新活力。
实际上,早在今年3月,工信部曾发布的《低速电动车标准制定会议纪要》称预计最快将于9月发布制定完成四轮低速电动车新国标,纳入新车型管理。不过值得注意的是,《低速电动车标准制定会议纪要》提出不接受铅酸电池,但此次《纯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并未提及,只规定该类车型电池管理系统要满足《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电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循环寿命要求及试验方法》等国家标准。
事实上,低速电动车行业对国标的期待已久。2015年7月,工信部会同公安部等部委向国务院联合呈报了《关于低速电动车管理有关问题的请示》;9月国务院批复同意了“升级一批、规范一批、淘汰一批”的四轮低速电动车治理总体思路。2016年10月,低速电动车国标立项,此后每年都传出低速电动车国标即将出台的消息,但一直悬而未决。
不仅如此,2018年工信部等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的通知》,要求各省市开展低速电动车生产销售企业清理整顿,严禁新增低速电动车产能,对低速电动车行业进行清理整顿。
野蛮生长游走灰色地带,安全性有待提高
所谓低速电动车,广义主要是指行驶速度低、续航里程短,电池、电机等关键部位技术水平较低,用于载客或载货的三轮、四轮电动机动车(包含老年代步车等);狭义是指时速一般在40km左右,续航里程低于70km的四轮纯电动车,售价在1万-3万元。其外观设计越来越靠近汽车,虽然速度及续航里程低,但由于不需要上牌照、价格有一定优势,成为三四线城市及乡镇、农村市场热销车型。
2013年开始低速电动车呈现野蛮式增长,2019年全国低速电动车保有量超过500万辆。企查查数据显示,截至7月1日,目前我国现存低速电动车企业1609家,主要分布在山东省、河南省、广东省、江苏省、安徽省和湖北省等地方,其中山东省和河南省是低速电动车产销大省,山东现存低速电动车企业180家,河南现存低速电动车企业119家。
有低速电动车企业内部人士告诉记者,低速电动车的野蛮式增长背后原因在于低速电动车价格亲民、使用便捷,限制条件少,主要用户群体集中在中老年,且不需要安装专门的充电桩,家用220V电源即可。环京地区的一位低速电动车销售门店的工作人员表示,“不需要上牌照,不需要驾驶证就可以上路行驶,店里的消费者主要是中老年人群,一般在接送孩子上下学等特定场景固定路线使用。”
但由于安全性和技术含量低,低速电动车容易造成交通混乱和交通事故。在低速电动车野蛮增长的2013年到2018年的五年期间,数据显示因低速电动车导致的交通事故超80万起。《纯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也提到,低速电动车具有低速化、小型化、轻量化等特点,产品质量良莠不齐,引发多起交通安全事故,部分产品不符合制动、车身强度、碰撞等国家标准的基本要求。
行业加速洗牌,微型电动车及下沉市场待挖掘
业内普遍认为,《纯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一方面会加速低速电动车行业的规范化,但同时也会加剧行业的淘汰升级和洗牌,小体量的企业或将面临淘汰。上述低速电动车企业内部人士也有相同观点,他认为《纯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能够进一步规范产品的标准,利于行业的合规发展,但弱势企业或将面临淘汰出局。
实际上,近年来在国标未出炉的背景下,低速电动车企业也一直寻求“转正”。2017年陆地方舟年产5万辆纯电动乘用车项目获得发改委批复,2017年河北御捷与长城汽车达成合作,后者成为其股东,2018年更名为领途;2018年-2019年雷丁汽车先后收购新能源汽车商用车和乘用车生产资质;2019年山东宝雅新能源收购一汽吉林70.5%的股权,获得新能源汽车和燃油车生产资质。
崔东树等业内人士认为,低速电动车发展潜力巨大,看好其未来上升空间;他进一步分析称,微型电动车使用成本低,占地面积小,出行便利,未来三四线城市或成为发展趋势;此外,随着消费升级在下沉市场也有替换需求,需要产品升级和良好的出行体验。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目前传统车企已经开始抢占微型电动车市场,转正的低速电动车面临的是更加严峻的竞争。去年7月上汽通用五菱推出五菱宏光MINI EV,不足半年的时间就拿下全年纯电动汽车销量冠军;此外,长城汽车旗下的欧拉、奇瑞小蚂蚁、长安奔奔EV等车型在A00级市场也较为受欢迎;吉利、比亚迪等传统车企也推出微型电动车产品,布局下沉市场。根据上险数统计发现,今年前四个月A00级的上险量约20万辆,占新能源乘用车的33%,占纯电动车的40.8%。
日前,工信部公布的343批次新车中,乘用车部分有60个公告号的32款车型,其中微型车有19个公告号的11款车型,占到乘用车的三分之一。汽车行业分析师田永秋认为,微型电动车的市场需求明显,其停车方便,成本较低,适用人群广泛;此外,随着三四线城市及农村市场低速电动车的升级替代,A00级纯电动车被认为是低速电动车升级的替代品,未来农村市场电动车占有量和优势一定多于燃油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