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显示近七成经销商7月1日前无法消化国五库存车型
5月30日,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汽车经销商商会发布此前关于提前实施国六排放标准全国范围内经销商运行情况的调研结果。调研结果显示,近七成经销商7月1日前无法消化国五库存车型,建议车企停止向经销商压国五车型。
调研区域包括28个省市自治区,调研样本覆盖了37个主流进口车型品牌、豪华品牌、合资品牌和自主品牌共计近500家经销商。在调研中,有65%的经销商反映第二季度客流量下降,57%的经销商反映第二季度销量下降,51%的经销商反映第二季度经营成本上升。
据了解,目前有15个省市自治区确定从7月1日实施国六排放标准,根据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汽车经销商商会的调研显示,在已公布国六排放标准提前实施的区域,58%的经销商国五车库存系数在1.5以上,有12%的经销商国五车库存系数甚至超过3,有65%的经销商国五车本年月平均终端售价低于8折。有66%的经销商反映截止到7月1日前,消化不完国五库存车,其中60%会积压100辆左右。
值得注意的是,调研结果显示,在已公布国六排放标准提前实施的地区,44%的经销商反映厂家仍然强行向经销商下达国五车型的销售任务和库存,86%的经销商反映主机厂没有承诺回购或调配经销商第二季度末未销售的国五车至其他未实施国六排放标准的省区,71%的经销商反映主机厂没有合理调整经销商的年度商务计划;但只有17%的经销商反映,截至5月30日其所代理的品牌的国六车型已全部切换,27%的经销商预计7月1日正式实施国六排放标准后可保证国六标准车型现车充足。
近500家经销商呼吁政策法规的出台要考虑行业具体情况、排放标准升级应全国同步实施、如提前实施国六排放标准,应给予6个月的过渡期。基于调研结果,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汽车经销商商会提出两点建议,提前实施国六排放标准的各地环保部门,将汽车上牌从销售切换调整为生产切换,即7月1日前生产的车辆均可以上牌。排放标准的升级,应从生产源头抓起,环保部门应督促主机厂加快落实国六车型的生产,不应因技术标准提升而将压力和损失转嫁给经销商。同时,在已公布排放标准提前实施的区域,政策实施前一季度,主机厂应停止向当地经销商下达国五车销售任务和库存,应帮助经销商妥善处理因产品切换不及时导致的库存和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