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推动共享私家车 法律上还需要完善
近年来,“共享”概念大热,共享经济不论其利弊,都影响着民众的生活。深圳巾帼志愿者协会将“共享”概念与公益事业相结合,或推出共享私家车的公益活动,用来解决城市交通、环境与社会承载力的矛盾,以及服务志愿组织的意愿,缓解志愿资源紧缺的压力。
如今深圳小车数量大约有322万辆,全市停车位约有192万个,停车需求缺口较大。私家车的低利用率将造成社会资源巨大的浪费。解决城市高速发展与环境承载力之间矛盾的问题,将会为深圳市建设可持续发展示范城市增添力量。
办单位表示,将会逐渐完善私家车参与志愿活动的运行机制。平台将会在参与共享的私家车中装有价值5000元以上的智能系统,使汽车24小时处于保护、被监控的状态,在参与共享的过程中,平台会全面监控车的安全性。在便利性方面,会有智能车锁功能,比如用车人去机场,离开车30分钟,车就会自动上锁,并呼叫工作人员将车取回。另外还将开发人脸识别功能,输入一段时间内可开锁的人相关信息,在此时间段内车就将只提供给输入信息的人员使用,大大加强其安全性。
北京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立明建议,共享志愿车从法律角度还应在两点上进行完善。第一,志愿车虽然是公益性的,但在法律地位上,至少需要有民政局登记备案使它合法。有关的基金资助,要到银行开立账户,使其具有合法性。第二,在具体操作中,需要有专业的律师对所有的法律起草一整套的法律文件,平台至少有一个车主公约或是加入这个组织的公约,解决比如说停车、违章等带来的一些法律问题。在保证车是合法有效的情况下,车主需要作出承诺,提供相关合法资料,必要情况下公检法或是纪检监察机关可介入调查车主有无犯罪记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