洒水结冰导致事故 律师建议可起诉城管

华商报 | 2017-12-04 10:06
分享到:

12月2日上午7时许,西安西二环开远门桥上发生38辆车连撞交通事故,造成两人轻伤,警方通报事故原因为路面洒水结冰所致,部分车辆损坏比较严重,按照保险理赔的标准,粗略计算损失可能要超过100万。(华报12月3日A02版报道)

昨日上午,华商报记者再次和莲湖区城管局进行联系,该局明确答复称,不接受媒体采访,建议去问交警或市级相关部门。

对此,有市民称,政府有相关规定,0℃以下不得在道路洒水,现在路面结冰导致交通事故,相关管理部门应该承担责任。但莲湖区城管局不回应的态度实在是让人心寒。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良善律师认为:车主应催促交警部门尽快下发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确定事故的责任,如果认定对方承担次要、同等或全部责任,可向对方司机主张赔偿责任,也可同时向对方车主投保的保险公司主张理赔。

而在本事件中,如经司法鉴定,车主的车辆受损与城管部门的洒水结冰存在因果关系,那么城管将承担部分赔偿责任。因此,车主可向交警部门提出司法鉴定,以确定车辆受损与城管的洒水结冰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因涉及的车主较多,赵良善律师建议交警部门、城管和投保的保险公司共同出面协调解决赔偿事宜。如协商不成,车主可持交通事故认定书,将事故责任的另一方司机、保险公司及城管列为共同被告向事故发生地法院提起诉讼。 华商报记者 卿荣波

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