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汽车销售管理办法"成效几何?有车商变相加价

羊城晚报 | 2017-08-15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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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7月1日起,新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其中明确规定,“经销商应当在经营场所以适当形式明示销售汽车、配件及其他相关产品的价格和各项服务收费标准,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或收取额外费用。”
 
然而,羊城派记者连日走访广州各大汽车市场了解到,新政实施一个多月以来,市场上变相加价卖车的现象仍然存在。
 
车市变相加价旧习难除
 
昨日,记者对市场上几款热销车型进行了市场调查,发现在车源紧缺,消费者追捧的情况下,经销商不约而同地选择变相加价进行销售。
 
某豪华品牌4S店一销售人员指着该品牌一款热销车型告诉羊城派记者,现在买这款车需要加装1万多元的精品礼包,不然要等3个月到半年才能提车,具体交车日期无法确定。
 
加价现象同样出现在某德系品牌的一款越野车上,该品牌4S店的销售人员表示,若要短时间内提车,需额外购买3万元的装饰,否则交车时间会很长。
当被问及是否了解新《汽车销售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不许“加价”,上述豪华品牌销售人员表示知道,“但货源确实非常紧俏,去其他店问也一样,况且我们这里没有加价,只是需要加装个性配置而已,而且都是客户自愿的,这并不算违规。”
 
从走访的多家有热销车型的4S店中,记者发现了一个又一个套路:客户购车要签约加价自愿书、在收据和购车合同上注明“订车费”、“服务费”、“提车费”、“选装配置费”等。
 
缘于产品供需关系
 
“那么久以来,市场上规矩已经形成了,很难在短时间内改变。”在采访中,不少汽车销售人员都默认加价是一种合理的市场行为。
 
据了解,汽车销售市场之所以陷入“加价”的怪圈,缘于销售终端受到供货的限制,无车可卖,加上国内消费者“追涨不追跌”的消费心理,导致越好卖的车辆越难买到,就越需要通过不透明的销售手段获取。
 
“面对自己喜欢的车型,车商要求加价,我们也没办法,只能被动接收。”一位正在看车的消费者无奈地表示。
 
业内专家表示,销售汽车装饰是4S店的盈利点之一,在车源紧张的情况下,通过销售人员的话术引导消费者增加购买装饰,以达到自己获取更高利润的目的,想要改变这一现状,需要从根本上改变产品的供需关系。
 
不过,有业内人士建议,新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生效后,如果销售商仍有要求加价提车,要求在店里上保险,或要求加装饰等行为,消费者可以向12345投诉举报,同时可保存上述行为的相关证据,向受理的监管部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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