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巍:三包针对产品质量 召回聚焦安全缺陷

新浪汽车综合 | 2013-12-12 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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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7日,以“共担责任与有序发展”为主题由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汽车流通协会主办,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进口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承办的第十届中国进口汽车高层论坛在北京举行,从多个角度对中国进口汽车市场进行探讨。
  以下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检验监管司机电处副处长李巍发言实录: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嘉宾大家上午好!受论坛邀请我们来介绍一下2013年进口汽车的检验监管情况。实际上基本上大家也都很清楚一些相应的工作,另外根据论坛的建议,我可能会花比较长时间介绍三包情况。
  主要内容三部分,第一是进口汽车缺陷处置情况,第二三包规定概读,第三进口汽三包备案情况。
  进口汽车缺陷处置情况两部分。从数据上看,新车检验过程中发现缺陷的比例比较低。这个是取决于前期一些结果,包括口岸检查项目问题。1到10月份进口车按批算8万多批,检出不合格1216批。
  第二部分1到10月份63个涉及4万车,中间3部分,第一个是在国内市场召回的58例,中间有10例是受到我们调查的结果,涉及12万台车。
  下面进入第二部分,关于三包的规定概读。大家很关心,三包规定在去年,在总局的党组会通过,今年10月1号实施,中间给比较长准备时间,也是让业界对规定有充分理解,尤其是零部件和自己本身经销体系介绍。
  这个从概上有一个规定,在规定下面有一些相应的配套文件,有一系列的标准,同时有一些规范措施。这里比较注意一个关于汽车和挂车类型术语定义这和三包为有关;第二是主要零部件种类范围和三包凭证;第三是信息备案和人员办法;第四是最近发布的严重安全故障判断指南,未来出台新的处理规范等等。在一个规定下配套相应规范性文件,按照这个规定理解一定要参考规定和相应文件,这样大家理解会更清晰准确。
  基本来讲三包的概念是在国家推行标准里提出的,这里对三包规定,汽车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和修理者在质量担保期内,因为汽车产品质量问题对汽车修理责任。
  这里对三包和召回概念做一个区分,他们下来主要三方面,第一个现在负责的范围不相同的。三包集中在家用汽车产品,主要是乘用车产品为主。汽车召回基本上涵盖了所有的相应汽车种类;管辖的生命周期不一样,三包来讲更多在厂商这种明示担保期,召回有汽车寿命。我们条例规定可以看出来,2004年出台召回规定有10年期限,适用范围不同,三包概念更集中的是各类产品和质量问题,汽车召回更集中在产品的安全缺陷上。
  三包一共规定上来讲9章48条,在章节上来讲还是依据相应规定,有一定联系,条款关联度特别高,很多条款前后关联。
  目前来讲,适用范围主要在相应乘用车,乘用车按照标准规定,主要包括普通乘用车和高级的、敞篷的,还有旅行车这样的,不包括专用乘用车和商用车辆。这个可以参照标准,汽车分类标准区看。需要指出这里短途乘用车,根据质检总局规定,短途乘用车三包从2014年10月1号开始。
  对规定解读我们有两个公开发布渠道,第一个质检总局网站,主要发布公告规定和相应规范性文件。还一个是为了方便大家备案和相应的政策的解读,质检总局设定一个专门网站汽车三包网。现在关于三包规定,因为各个方面有热切的盼望,质检总局编了相应的释义。
  根据我们统计进口汽车相关方,在我们三包信息备案,目前生产者32家,品牌43个,车型系列230,具体车型858个,这是今年11月份的情况。三包这个东西来讲,因为是一个概念上更多从我们传统的管理走向一个类似有一点公共治理概念。不再是依靠传统的政府部门相应规范和约束,更多依赖和汽车相关厂商包括相应行业协会以及消费者维权组织,我们共同处理这样的问题。  
  我们目前先出台一个规定,按照这样的思路去处理,然后根据现实情况会调试,争取进一步完善到一个比较好的程度。时间有限不占用大家时间,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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