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三包”正式施行市场反应平淡

北京参考 田雪冬 | 2013-10-10 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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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1日,备受关注的汽车“三包”政策正式开始施行。汽车“三包”政策是指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该规定明确了生产、销售、修理等各方在质保期内进行修理、更换、退货的责任。汽车“三包”政策多年来一直被多方呼吁,并引起众多关注和讨论。
  但是,近日笔者在北京汽车市场调查中了解到,在汽车“三包”政策开始施行之后,市场反应平淡。
  新规很少被提及
  笔者在调查和走访中发现,无论是经销商还是消费者,对汽车“三包”政策的关注度普遍不高。
  在笔者走访的多家经销商中,虽然大多经销商对“三包”的内容都有基本了解,但都未主动提及有关汽车“三包”方面的相关内容。
  一位经销商对笔者表示,之所以不提汽车“三包”内容,是因为“三包”政策实际上对经销商和消费者都没有太大影响。“目前很多企业的保修政策和服务已经达到“三包”法规的要求。”
  另外,消费者对“三包”的关注程度也不高。几位正准备购车和已经订车的消费者告诉笔者,他们只是听说过相关信息,并不十分了解,在购车时也并未考虑汽车“三包”因素。有个别消费者对汽车“三包”有一定的了解,但并不觉得与实施之前有太大不同。
  经销商压力不大
  新规对家用汽车产品的“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作了具体规定,主要内容包括包修期限不低于3年或行驶里程6万公里,“三包”有效期限不低于2年或行驶里程5万公里等。
  但是,经销商普遍表示这个标准其实不高,对经销商和企业并没有实质性的影响,并无太大压力。有的经销商表示本品牌的保修年限和里程已经高于“三包”标准。
  实际上,很多汽车厂商和经销商都已经于9月初提前实施汽车“三包”,这也在一定程度反映了目前的“三包”政策对他们来说并无太大压力。而虽然有较明确的退换车条款,但这些条款只是针对非常严重的质量问题。如新规规定,从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60天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燃油泄漏等情况可以退车;严重的安全性能故障累计做2次修理仍然没有排除故障,或又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可以退车。对此,几乎所有经销商都自信地表示新车基本不会出现这些情况。“以目前的汽车技术,出现这么严重的故障几率是非常小的。”一位经销商对笔者表示。
  新规意义重在未来
  虽然目前实施的“三包”政策实际效果有限,但分析人士指出,汽车“三包”法规的发布和实施,更重要的意义在于未来。
  资深汽车评论员张志勇表示,过去厂商和消费者之间以合同形式规定保修事宜,现在则是以法律形式来规定,这种变化会对整个汽车社会的成熟化转型很有帮助。过去是以生产企业为中心,而未来汽车产业会向以消费者为中心的方向去转变。
  “法规越来越向消费者倾斜,可以鼓励消费者更勇敢地进行维权。汽车“三包”的实施,将会促进更多消费者用法律手段去解决权益被侵害的问题。进而会促进厂商提升产品质量,并严格遵守自身承诺。”张志勇说,“虽然汽车“三包”目前对企业和经销商并没有太大压力,但从长期来讲,随着规定及法规的逐步严格,汽车企业和经销商需要作出更多调整,更加注重消费者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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