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3年底我国充电基础设施总量达859.6万台
1月25日,国家能源局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2023年我国新型储能发展情况、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情况、国际清洁能源日设立背景及我国对全球清洁能源发展贡献,并回答记者提问。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副司长、新闻发言人张星表示,截至2023年底,我国充电基础设施总量达859.6万台、同比增长65%。充电基础设施体系规模持续扩大、网络加快完善,截至2023年底,全国共有6328个服务区配建了充电设施、占服务区总数的95%,北京、上海、河北、安徽等15个省市高速公路服务区已全部具备充电能力。我们积极推动农村地区布局充电设施,助力释放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力,截至2023年底,广东、广西、海南、江苏、湖北等12个省份已经实现了充电站的“县县全覆盖”、充电桩的“乡乡全覆盖”。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副司长、新闻发言人张星表示,截至2023年底,我国充电基础设施总量达859.6万台、同比增长65%。充电基础设施体系规模持续扩大、网络加快完善,截至2023年底,全国共有6328个服务区配建了充电设施、占服务区总数的95%,北京、上海、河北、安徽等15个省市高速公路服务区已全部具备充电能力。我们积极推动农村地区布局充电设施,助力释放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力,截至2023年底,广东、广西、海南、江苏、湖北等12个省份已经实现了充电站的“县县全覆盖”、充电桩的“乡乡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