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公布56个新型储能试点示范项目
1月24日,国家能源局发布2024年第1号公告。公告显示,经项目单位申报,有关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和中央企业汇总推荐,国家能源局组织专家评审,并公示征求各方面意见,决定将“山东省肥城市300MW/1800MWh压缩空气储能示范项目”等56个项目列为新型储能试点示范项目。
盘点公告中的56个新型储能试点示范项目:锂离子电池储能项目有17个,占比逾30%;压缩空气储能项目11个,占比近20%;液流电池储能项目8个,占比超14%。从地域来看,56个试点示范项目落户最多的省份是湖北,有6个;其余比较多的省份为山东、江苏、湖南、河北,各占4个。
公告显示,此举是为推动新型储能多元化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带动作用。同时,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要加强本地区试点示范项目管理,协调解决项目面临的问题,持续跟踪项目建设进度、政策执行情况、试点示范效果等,并严控施工质量,保障项目安全有序实施,确保试点示范取得预期效果。示范项目其他事项遵照《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开展新型储能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要求执行。
盘点公告中的56个新型储能试点示范项目:锂离子电池储能项目有17个,占比逾30%;压缩空气储能项目11个,占比近20%;液流电池储能项目8个,占比超14%。从地域来看,56个试点示范项目落户最多的省份是湖北,有6个;其余比较多的省份为山东、江苏、湖南、河北,各占4个。
公告显示,此举是为推动新型储能多元化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带动作用。同时,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要加强本地区试点示范项目管理,协调解决项目面临的问题,持续跟踪项目建设进度、政策执行情况、试点示范效果等,并严控施工质量,保障项目安全有序实施,确保试点示范取得预期效果。示范项目其他事项遵照《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开展新型储能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