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办公厅:要定期开展教练员教学质量信誉考核
10月27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通知中提到,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752号)关于机动车驾驶培训许可调整为备案等部署要求,交通运输部修订颁布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32号,以下简称《规定》),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
《通知》对于进一步加强教练员全流程管理进行了强调,在严格教学行为管理一条中明确:要加强对驾培机构聘用教练员、教练员教学服务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按纲施训、培训记录造假、学员投诉反映较多、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教练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