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未按承诺及时解除金杯汽车对外担保,华晨集团遭上交所通报批评
11月2日,金杯汽车发布公告称收到上交所关于对金杯汽车间接控股股东华晨集团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经查明,华晨集团未能按照公开披露的承诺内容及时解除金杯汽车的对外担保,且在自身已进入重整程序、承诺履行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情况下,仍然将承诺履行日期延长,最终金杯汽车承担担保责任并遭受损失。
据悉,2019年9月,华晨集团作出承诺,针对金杯汽车为关联方沈阳金杯车辆制造有限公司和沈阳金杯汽车模具制造有限公司 4.75 亿元借款提供担保的事项,将确保金杯汽车的上述担保在2020年12月31日前全部平稳、有效地解除。2020年底华晨集团表示由于进入重整程序,无法按时完成承诺,将承诺的履行日期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
2021年9月,因2017年、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以虚假申报文件骗取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核准、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披露的文件虚假记载、华晨汽车集团银行间债券市场信息披露违法、未按规定及时披露相关信息等五宗罪,华晨集团被证监会处以5360万元的罚款。
去年11月20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华晨集团的重整申请,华晨集团正式进入破产重整程序。今年8月底的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显示,截至8月31日华晨集团共计有6005家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债权金额约543.13亿元,管理人经审查初步确定及暂缓确定的债权金额约499.83亿元;此外预计职工债权及未申报债权约120.01亿元,因此,华晨集团等12家企业的预计负债总金额为619.84亿元。
在第二次债权人大会上,关于“中华”品牌汽车生产相关部分资产及华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财产变价方案经债权人表决通过,宝马中国将收购中华品牌汽车生产相关资产以及华晨汽车制造股权,合计16.33亿元。除此之外,华晨集团仍尚未明确整体重整计划,并将提交期限延至12月3日;与此同时截至目前华晨中国仍未披露2020年业绩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