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时代起诉中航锂电专利侵权,中航锂电IPO会否受影响?
上游原材料价格“涨声”一片,“电池荒”阴霾未散,动力电池争霸战火烧到知识产权领域。
日前,宁德时代相关负责人告诉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已就中航锂电专利侵权案递交诉讼书,案件已被受理。据悉,涉案专利涉及发明与实用新型专利,此次涉嫌专利侵权的电池已搭载在数万辆汽车上。
对此,中航锂电回应称截至目前尚未接到起诉状,并坚称其以自主研发为本,提供给客户的产品都经过专业知识产权团队的全面风险排查以保障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公司确信其产品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起诉正值中航锂电IPO前夕。对于是否会影响到中航锂电的IPO,德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尹传志对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表示,中航锂电的IPO进程大概率会受到影响,但具体从两方面来判断影响:一个是被告侵权的专利是否是企业的核心专利,另一个是涉及到金额大小。
“掐架”始末,管辖权异议或是首战
目前,该案件尚未有最新进展披露,双方仍各执一词。
宁德时代方面表示,案件涉及公司发明专利与实用新型专利,起诉书由福州中院受理;同时宁德时代方面表示,对宁德时代而言知识产权是企业提高 核心竞争力的战略资源,也是面对激烈国际竞争的重要支撑。而中航锂电方面表示截至目前还未收到任何起诉书,也尚不清楚到底涉及哪些专利,并强调称始终坚持自主研发,知识产权工作长期坚持“技术成果保护线”“IP风险防控线”双线并举,进行全方位知识产权布局。
针对于中航锂电表示尚未收到起诉书的情况是否属实?德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林天高对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表示,目前中航锂电未收到起诉状属于正常的过程,按照民事诉讼法,原告提交材料到法院受理需要七天,再到发送给被告需要五天,此外,林天高表示,“也存在另外一种可能,宁德时代在提交起诉状的时候同时提交申请财产保全或行为保全申请书,目前知识产权类案件在起诉前都会有申请保全的动作,如果提交了保全申请法院还需要对这部分进行审查,认定符合保全条件,对保全是否同意做裁定书,这个时间会更长。”
从目前宁德时代和中航锂电的技术路线来看,双方的技术均属于方壳电池领域,客户也存在一定交叉重叠。业内有分析称,目前电池材料、隔膜的基础专利普遍在动力电池上游材料厂商手中,同时按照当前的信息,涉案专利涉及发明专利与实用新型专利,同时按照宁德时代当前授权专利中主要保护结构的实用新型专利占比三分之二,业内推测诉讼焦点专利或集中在电池,电池模组或电池包结构部件,具有较大的可能性。
业内普遍认为宁德时代和中航锂电的首战毫无疑问将是管辖权之争,从便利性等各种考量来讲,中航锂电或将先向法院提起管辖权异议,将主战场拉回到自己熟悉的地方。但林天高认为,中航锂电即便是提出管辖权异议大概率可能会被驳回,因为中航锂电的电池有搭载到车辆上,而这些车辆在福州地区有销售的话,福州就属于侵权行为的发生地,福州中院自然就会有管辖权。
这并非是宁德时代首次就知识产权专利提出诉讼。今年1月,福建省人民法院正式受理宁德时代起诉塔菲尔新能源专利侵权,涉案标的为1.2亿元,涉及电池防爆相关专利;宁德时代要求塔菲尔停止制造、销售和许诺销售侵害宁德时代专利权的电池产品,并赔偿相应损失。4月宁德时代再次将塔菲尔告上了法庭,在福州中级人民法院向塔菲尔新能源提起了四项专利诉讼,四项专利涉案标的达8000万元;两次诉讼共涉及金额2亿元,也打响了国内动力电池知识产权专利的第一枪。
企查查数据显示,宁德时代与塔菲尔的官司,宁德时代胜诉而塔菲尔银行被判存款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至人民币2亿元;随后塔菲尔提起上诉,但被驳回维持原裁定。
国内行业大佬的“对决”,律师:中航锂电IPO进程大概率会受到影响
这是一场行业头部大佬的对决。
按照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的数据,今年上半年宁德时代的装车量为25.76GWh,市场占有率为49.1%,排名第一;中航锂电上半年的装车量为3.63GWh,市场占有率为6.9%,排名第四,值得注意的是2019年时中航锂电的排名为第六。而塔菲尔或是受专利诉讼案影响,3月的装机量跌出前十,今年上半年装车量仅为0.64GWh。从专利数量来看,据不完全统计,宁德时代目前已公开专利数量超过5000件,中航锂电则为1350余件。
从业绩表现来看,2020年宁德时代实现营业收入503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56亿元。中航锂电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26.7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3亿元;去年年底中航锂电获得基石资本、小米长江产业基金、广汽资本、红杉资本等投资方的投资,注册资金从69.9亿元增长至127.6亿元,6月初中航锂电表示已计划在明年进行IPO。
对于是否会影响到中航锂电的IPO,德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尹传志对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表示,中航锂电的IPO进程大概率会受到影响,但具体从两方面来判断影响:一个是被告侵权的专利是否是企业的核心专利,另一个是涉及到金额大小。不过尹传志表示目前起诉也并不一定是坏事情,如果中航锂电的专利确实不存在侵权,通过诉讼也能凸显它的专利核心竞争力。
从装机量和业绩规模来看,宁德时代都远超中航锂电;但值得注意的是在客户资源上,中航锂电对宁德时代造成了威胁,正在蚕食宁德时代的原有客户。此前广汽乘用车是宁德时代和中航锂电的共同客户,装机量方面宁德时代也一直压着中航锂电,2019年宁德时代供应广汽电池的装机量为1136.56GWh,而中航锂电供应广汽电池的装机量为595.34GWh。但2020年这一局面却发生了变化;宁德时代2020年供应广汽乘用车动力电池装机量为824.69GWh,中航锂电供应广汽乘用车动力电池装机量达到了2033.65GWh。
不仅如此,去年上半年广汽埃安申报的上市63个车辆型号中,有30个型号电池供应商是宁德时代;但到了下半年广汽埃安新申报的车型中电池供应商再未出现宁德时代的身影,截至今年最新一批新能源汽车推荐目录,广汽埃安已经连续12个月未申报搭载宁德时代电池的车型,但中航锂电仍在广汽埃安电池供应商的名单中。高工产业研究院数据显示,2020年中航锂电去对广汽埃安的全年配额达到61%,已成为其主要的动力电池供应商,预计今年全年配套份额将达到72%。
长安汽车的电池供应商也出现同样的的变化,宁德时代和中航锂电同为长安汽车的动力电池供应商,2019年中航锂电的配套装机量就已超过宁德时代,2020年中航锂电配套长安汽车的装机量相对于宁德时代优势继续扩大。
林天高认为,“宁德时代起诉中航锂电一方面是想做一个市场的清除,为了占有自己的市场份额,它可以通过知识产权维权,有可能将丢失的市场份额夺回来;另一方面是索赔,赔偿金是按照销量来定,(如果宁德时代胜诉)中航锂电可能要面临的赔偿金额并不低。”此外,林天高表示,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中航锂电的销售是否会受到影响取决于宁德时代是否提出保全申请,是否被法院判决生效。
动力电池专利燃起硝烟 分析:专利侵权的摩擦将会越来越多
从国内市场而言,动力电池纠纷第一案是去年宁德时代起诉塔菲尔;从全球市场来看,动力电池知识产权纠纷第一案是发生在2019年,LG新能源曾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发起了4次诉讼,指责SK侵犯其专利,随后又指责SK窃取其商业机密;经过两年多次交锋,该案最终经由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出面,以SK创新赔偿LG新能源18亿美元达成了和解,其中包括一次性付款和运营特许权使用费。
在汽车行业分析师张翔看来,随着动力电池产业链的不断发展,动力电池领域也存在巨大的市场利益,企业之间关于专利侵权的摩擦将会越来越多,也会成为企业之间竞争的的重要方式。今年两会期间,宁德时代董事长曾毓群曾提交过一份关于锂电池知识产权保护的提案。他认为,目前锂电池知识产权诉讼案件时有发生,企业维权过程较为困难。一是取证难,维权成本高;二是维权周期长,无法匹配锂电池产品更新换代快的特点;三是事关商业秘密,维权困难。
对于此次宁德时代和中航锂电的案件走向,林天高认为还是要看双方各自手上有多少牌。目前动力电池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一定的规模,林天高表示后面的技术专利肯定是在前面基础专利的基础上进行改善,这种叫做改善型;企业研发都有自己的方向,各有各的专利,也可能有交叉专利的存在,简单来讲就是甲公司可能会用到乙公司的专利,乙公司也可能用到甲公司的专利,这种情况和解的可能性就比较大;但目前来看宁德时代与中航锂电之间,宁德时代用不上中航锂电的东西,这种情况和解就比较难。
从知识产权层面来看,此次宁德时代和中航锂电涉案专利涉及发明与实用新型专利。林天高分析称,很可能涉及两种类型的专利,一种是技术类专利,另一种是方法专利,这两种专利侵权的认定原则法律上称之为全面覆盖原则,也就是说相关的专利权利要求所陈述的内容跟被控的侵权产品一一比对。他举例说明,例如权利要求书上有十项技术特征,如果一一比对后被控产品上具备了这十项全部技术特征,就会被认定为侵权;如果没有具有这全部十项技术特征,假如有九项一样,另一项有但不太一样,这个时候就需要进行一个认定,这一项是否构成等同侵权;因此如果想要认定为不侵权,被控侵权产品跟涉案里的权利要求要既不相同也不等同。
林天高表示目前中国专利领域的纠纷解决机制已经比较完善;此次宁德时代起诉中航锂电也代表着动力电池行业竞争进入到深水区,意味着企业的发展在技术强了之后越来越重视专利知识产权的保护。
此外,业内认为宁德时代起诉中航锂电也会为中国动力电池行业的知识产权形势带来根本性的变化,一是能够切实提高专利的质量,毕竟只有高质量的专利才会占据主动权;二是也会促进专利交易许可的发展;三是提供专利无效检索水平。
与此同时,也更反映出当前动力电池的核心基调已经变成核心技术的竞争与保护,企业需要提高对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的重视,保护自身知识产权与尊重他人知识产权,都是在市场竞争中生存与发展的基本条件;对于整个行业来说,专利侵权案件的发生有助于国产动力电池企业坚持自主研发,从而推动整个产业良性发展。
日前,宁德时代相关负责人告诉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已就中航锂电专利侵权案递交诉讼书,案件已被受理。据悉,涉案专利涉及发明与实用新型专利,此次涉嫌专利侵权的电池已搭载在数万辆汽车上。
对此,中航锂电回应称截至目前尚未接到起诉状,并坚称其以自主研发为本,提供给客户的产品都经过专业知识产权团队的全面风险排查以保障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公司确信其产品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起诉正值中航锂电IPO前夕。对于是否会影响到中航锂电的IPO,德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尹传志对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表示,中航锂电的IPO进程大概率会受到影响,但具体从两方面来判断影响:一个是被告侵权的专利是否是企业的核心专利,另一个是涉及到金额大小。
“掐架”始末,管辖权异议或是首战
目前,该案件尚未有最新进展披露,双方仍各执一词。
宁德时代方面表示,案件涉及公司发明专利与实用新型专利,起诉书由福州中院受理;同时宁德时代方面表示,对宁德时代而言知识产权是企业提高 核心竞争力的战略资源,也是面对激烈国际竞争的重要支撑。而中航锂电方面表示截至目前还未收到任何起诉书,也尚不清楚到底涉及哪些专利,并强调称始终坚持自主研发,知识产权工作长期坚持“技术成果保护线”“IP风险防控线”双线并举,进行全方位知识产权布局。
针对于中航锂电表示尚未收到起诉书的情况是否属实?德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林天高对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表示,目前中航锂电未收到起诉状属于正常的过程,按照民事诉讼法,原告提交材料到法院受理需要七天,再到发送给被告需要五天,此外,林天高表示,“也存在另外一种可能,宁德时代在提交起诉状的时候同时提交申请财产保全或行为保全申请书,目前知识产权类案件在起诉前都会有申请保全的动作,如果提交了保全申请法院还需要对这部分进行审查,认定符合保全条件,对保全是否同意做裁定书,这个时间会更长。”
从目前宁德时代和中航锂电的技术路线来看,双方的技术均属于方壳电池领域,客户也存在一定交叉重叠。业内有分析称,目前电池材料、隔膜的基础专利普遍在动力电池上游材料厂商手中,同时按照当前的信息,涉案专利涉及发明专利与实用新型专利,同时按照宁德时代当前授权专利中主要保护结构的实用新型专利占比三分之二,业内推测诉讼焦点专利或集中在电池,电池模组或电池包结构部件,具有较大的可能性。
业内普遍认为宁德时代和中航锂电的首战毫无疑问将是管辖权之争,从便利性等各种考量来讲,中航锂电或将先向法院提起管辖权异议,将主战场拉回到自己熟悉的地方。但林天高认为,中航锂电即便是提出管辖权异议大概率可能会被驳回,因为中航锂电的电池有搭载到车辆上,而这些车辆在福州地区有销售的话,福州就属于侵权行为的发生地,福州中院自然就会有管辖权。
这并非是宁德时代首次就知识产权专利提出诉讼。今年1月,福建省人民法院正式受理宁德时代起诉塔菲尔新能源专利侵权,涉案标的为1.2亿元,涉及电池防爆相关专利;宁德时代要求塔菲尔停止制造、销售和许诺销售侵害宁德时代专利权的电池产品,并赔偿相应损失。4月宁德时代再次将塔菲尔告上了法庭,在福州中级人民法院向塔菲尔新能源提起了四项专利诉讼,四项专利涉案标的达8000万元;两次诉讼共涉及金额2亿元,也打响了国内动力电池知识产权专利的第一枪。
企查查数据显示,宁德时代与塔菲尔的官司,宁德时代胜诉而塔菲尔银行被判存款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至人民币2亿元;随后塔菲尔提起上诉,但被驳回维持原裁定。
国内行业大佬的“对决”,律师:中航锂电IPO进程大概率会受到影响
这是一场行业头部大佬的对决。
按照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的数据,今年上半年宁德时代的装车量为25.76GWh,市场占有率为49.1%,排名第一;中航锂电上半年的装车量为3.63GWh,市场占有率为6.9%,排名第四,值得注意的是2019年时中航锂电的排名为第六。而塔菲尔或是受专利诉讼案影响,3月的装机量跌出前十,今年上半年装车量仅为0.64GWh。从专利数量来看,据不完全统计,宁德时代目前已公开专利数量超过5000件,中航锂电则为1350余件。
从业绩表现来看,2020年宁德时代实现营业收入503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56亿元。中航锂电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26.7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3亿元;去年年底中航锂电获得基石资本、小米长江产业基金、广汽资本、红杉资本等投资方的投资,注册资金从69.9亿元增长至127.6亿元,6月初中航锂电表示已计划在明年进行IPO。
对于是否会影响到中航锂电的IPO,德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尹传志对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表示,中航锂电的IPO进程大概率会受到影响,但具体从两方面来判断影响:一个是被告侵权的专利是否是企业的核心专利,另一个是涉及到金额大小。不过尹传志表示目前起诉也并不一定是坏事情,如果中航锂电的专利确实不存在侵权,通过诉讼也能凸显它的专利核心竞争力。
从装机量和业绩规模来看,宁德时代都远超中航锂电;但值得注意的是在客户资源上,中航锂电对宁德时代造成了威胁,正在蚕食宁德时代的原有客户。此前广汽乘用车是宁德时代和中航锂电的共同客户,装机量方面宁德时代也一直压着中航锂电,2019年宁德时代供应广汽电池的装机量为1136.56GWh,而中航锂电供应广汽电池的装机量为595.34GWh。但2020年这一局面却发生了变化;宁德时代2020年供应广汽乘用车动力电池装机量为824.69GWh,中航锂电供应广汽乘用车动力电池装机量达到了2033.65GWh。
不仅如此,去年上半年广汽埃安申报的上市63个车辆型号中,有30个型号电池供应商是宁德时代;但到了下半年广汽埃安新申报的车型中电池供应商再未出现宁德时代的身影,截至今年最新一批新能源汽车推荐目录,广汽埃安已经连续12个月未申报搭载宁德时代电池的车型,但中航锂电仍在广汽埃安电池供应商的名单中。高工产业研究院数据显示,2020年中航锂电去对广汽埃安的全年配额达到61%,已成为其主要的动力电池供应商,预计今年全年配套份额将达到72%。
长安汽车的电池供应商也出现同样的的变化,宁德时代和中航锂电同为长安汽车的动力电池供应商,2019年中航锂电的配套装机量就已超过宁德时代,2020年中航锂电配套长安汽车的装机量相对于宁德时代优势继续扩大。
林天高认为,“宁德时代起诉中航锂电一方面是想做一个市场的清除,为了占有自己的市场份额,它可以通过知识产权维权,有可能将丢失的市场份额夺回来;另一方面是索赔,赔偿金是按照销量来定,(如果宁德时代胜诉)中航锂电可能要面临的赔偿金额并不低。”此外,林天高表示,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中航锂电的销售是否会受到影响取决于宁德时代是否提出保全申请,是否被法院判决生效。
动力电池专利燃起硝烟 分析:专利侵权的摩擦将会越来越多
从国内市场而言,动力电池纠纷第一案是去年宁德时代起诉塔菲尔;从全球市场来看,动力电池知识产权纠纷第一案是发生在2019年,LG新能源曾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发起了4次诉讼,指责SK侵犯其专利,随后又指责SK窃取其商业机密;经过两年多次交锋,该案最终经由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出面,以SK创新赔偿LG新能源18亿美元达成了和解,其中包括一次性付款和运营特许权使用费。
在汽车行业分析师张翔看来,随着动力电池产业链的不断发展,动力电池领域也存在巨大的市场利益,企业之间关于专利侵权的摩擦将会越来越多,也会成为企业之间竞争的的重要方式。今年两会期间,宁德时代董事长曾毓群曾提交过一份关于锂电池知识产权保护的提案。他认为,目前锂电池知识产权诉讼案件时有发生,企业维权过程较为困难。一是取证难,维权成本高;二是维权周期长,无法匹配锂电池产品更新换代快的特点;三是事关商业秘密,维权困难。
对于此次宁德时代和中航锂电的案件走向,林天高认为还是要看双方各自手上有多少牌。目前动力电池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一定的规模,林天高表示后面的技术专利肯定是在前面基础专利的基础上进行改善,这种叫做改善型;企业研发都有自己的方向,各有各的专利,也可能有交叉专利的存在,简单来讲就是甲公司可能会用到乙公司的专利,乙公司也可能用到甲公司的专利,这种情况和解的可能性就比较大;但目前来看宁德时代与中航锂电之间,宁德时代用不上中航锂电的东西,这种情况和解就比较难。
从知识产权层面来看,此次宁德时代和中航锂电涉案专利涉及发明与实用新型专利。林天高分析称,很可能涉及两种类型的专利,一种是技术类专利,另一种是方法专利,这两种专利侵权的认定原则法律上称之为全面覆盖原则,也就是说相关的专利权利要求所陈述的内容跟被控的侵权产品一一比对。他举例说明,例如权利要求书上有十项技术特征,如果一一比对后被控产品上具备了这十项全部技术特征,就会被认定为侵权;如果没有具有这全部十项技术特征,假如有九项一样,另一项有但不太一样,这个时候就需要进行一个认定,这一项是否构成等同侵权;因此如果想要认定为不侵权,被控侵权产品跟涉案里的权利要求要既不相同也不等同。
林天高表示目前中国专利领域的纠纷解决机制已经比较完善;此次宁德时代起诉中航锂电也代表着动力电池行业竞争进入到深水区,意味着企业的发展在技术强了之后越来越重视专利知识产权的保护。
此外,业内认为宁德时代起诉中航锂电也会为中国动力电池行业的知识产权形势带来根本性的变化,一是能够切实提高专利的质量,毕竟只有高质量的专利才会占据主动权;二是也会促进专利交易许可的发展;三是提供专利无效检索水平。
与此同时,也更反映出当前动力电池的核心基调已经变成核心技术的竞争与保护,企业需要提高对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的重视,保护自身知识产权与尊重他人知识产权,都是在市场竞争中生存与发展的基本条件;对于整个行业来说,专利侵权案件的发生有助于国产动力电池企业坚持自主研发,从而推动整个产业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