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菱星马:吉利商用车集团收购公司股权案通过反垄断审查
9月1日,华菱星马发布公告称,2020年9月1日,公司收到吉利商用车集团转来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决定书内容显示,经初步审查,现决定,对浙江吉利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吉利商用车”)收购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菱星马”)股权案不实施进一步审查。
此前,华菱星马曾发布公告称,控股股东星马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华神建材拟以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转让所持华菱星马全部股份,合计占总股本的15.24%。在公开征集期内(2020年5月23日至2020年6月5日),共有一家意向受让方吉利商用车集团向星马集团递交了受让意向书及相关申请材料,并支付了认购意向金人民币3000万元。
6月12日,华菱星马公告表示,控股股东星马集团确定吉利商用车集团为本次公开征集转让受让方。7月22日,星马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华神建材与吉利商用车集团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转让完成后,吉利商用车集团成为华菱星马控股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