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汽车流通协会:经销商收服务费合法,应明码标价
“西安奔驰女车主维权事件”把汽车经销商收取的服务费置于风口浪尖。中国汽车流通协会今天在其官方微信推出关于“汽车经销商收取服务费”的专题研究,通过专家说法亮明观点:汽车经销商向消费者提供等价有偿的服务,收取服务费合情、合理、合法,但必须依法合规、诚信经营、明码标价。
协会专家表示收费“合情、合理、合法”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在其微信中表示,自4月9日“西安女车主维权事件”以来,协会第一时间向相关经销商了解情况,参加有关部委召集的专题会议,配合政府对事件进行调查了解、提供情况汇报。中国汽车流通协会认为应以事实为基础、以法律为准绳,不应因个别舆论导向而引发对汽车经销行业整体发展贡献的否定,也将会进一步树立合法合规经营意识。
在汽车流通协会官微刊发的这个“汽车经销商收取服务费”专题研究里,中国汽车流通协会专家委员会专家律师武峰表达观点,他认为“汽车经销商在充分保障消费者权益的基础上,依法合规、诚信经营,向消费者提供等价有偿的服务、收取费用,不仅不为国家法律所禁止,相反是合情、合理、合法的。”但汽车经销商在收取服务费时应当做到依法合规、诚信经营。
武峰解释说,一方面汽车经销商提供服务属于经济学中“社会分工”的典型表现形式,也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内在需求,我国汽车产业近些年的迅猛发展也充分佐证了这一点。另一方面从国家经济政策导向和汽车产业自身发展的角度来讲,汽车经销商依法提供包括:车辆保险兼业服务、协助消费者办理按揭贷款、代为办理车辆挂牌等服务,既顺应国家经济政策导向,也是汽车行业服务升级、为消费者提供便捷服务的内在需求。
据中国汽车流通协会统计数据显示,以4S店为主体的汽车经销商主要收入来源包括:新车销售、售后维保、汽车金融等几个方面。其中新车销售贡献了主要的收入,但占比逐年下降;汽车金融服务业务近年来快速发展,占比逐年提升。这也是汽车经销商服务升级以及消费者对快捷便利服务期许的内在需求。
汽车经销商应向消费者明示信息
武峰认为汽车经销商收取服务费应做到依法合规、诚信经营,并根据行业实务和法律规定,对经销商提出了几点建议:
一是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角度来讲,经销商在向消费者提供此类服务时,需要确保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获得充分保障。需要向消费者明示提供服务的具体内容、种类、范围、价格等信息,在消费者明确知情的基础上,由消费者自主选择而非强迫交易、捆绑销售。
二是从《合同法》的角度来讲,经销商要确保与消费者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下,与消费者签订提供有关服务的合同,并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合同义务。
三是经销商在提供上述服务过程中,应做到明码标价,不得在明码标价之外收取费用。
四是经销商向消费者提供上述服务过程中,应当依法入账并开具发票。如确实因发票种类原因未给消费者开具发票,也要在增值税申报表列为无票收入,依法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