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名比亚迪高管诈骗?广告商垫款潜规则浮出水面
7月12日,比亚迪继6月13日、7月4日在官网发布有关声明后,再发布一则《关于李娟等人冒用比亚迪名义开展相关业务的声明》(下称“声明”),称李娟假冒上海比亚迪电动车有限公司市场部总经理身份,使用与比亚迪邮箱域名@byd.com高度近似的邮箱域名@sh-byd.com,伪造比亚迪多枚印章,以比亚迪名义,与多家单位及机构展开广告宣传类合作。该声明还提及,比亚迪已向上海警方报案,李娟因涉嫌犯罪已被警方采取强制措施。
比亚迪方面强调,李娟等人冒用比亚迪高管身份,用伪造的比亚迪印章与任何单位或机构签署的合同,“比亚迪均不知情,也与比亚迪无关”。
第一财经记者深入调查、采访多家广告传媒公司发现,在此事的不断发酵下,汽车广告商垫款潜规则也随之浮出水面。
上海一家被卷入其中的广告传媒公司相关负责人7月15日接受第一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该企业与位于浦东世纪大道国金二期租赁办公室、对外声称是比亚迪派出机构的这家公司从去年7月份左右开始合作,目前被欠款达数千万。
第一财经记者于7月15日晚来到陆家嘴国金二期,物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里确实有比亚迪公司在办公,就在二期的八楼。
“多家广告被欠款的传媒公司近段频频联系比亚迪。我们供应商之间相互了解情况,被欠款的供应商大约有30家,主要集中在上海,也有北京以及沈阳等地的,我们粗略估算了一下,大约有11亿元。”上述负责人告诉记者,他所反映的情况,与另一家供应商上海竞智广告有限公司的说法基本相同。
上述人士还谈到,他在2016年在另一家广告传媒公司时已与李娟打过交道,李娟一直都是以上海比亚迪电动车有限公司市场部总经理身份与他合作,此前一般都会正常回款,但落款不是比亚迪,而是别的公司,其中包括上海雨鸿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下称“上海雨鸿”)。业内普遍存在由供应商垫款的现象,3个月、半年甚至一年回款的情况皆有,看双方如何谈。“所合作的项目,都是按与其他汽车厂商差不多的流程,李娟以比亚迪的名义招标,我们做方案应标,中标之后,包括举办的线下活动、大区活动,比亚迪公司也派出高层参加。”上述人士称,现在比亚迪的声明疑云重重,他无法接受比亚迪毫不知情的说法。
比亚迪在声明中称,2017年5月,李娟使用上海雨鸿的名义,以自有资源(广告和活动)试用及免费使用为切入点,主动与比亚迪联系开展免费广告宣传。2018年4月,李娟使用上海雨鸿的名义,以资源赠送以及优惠价格的方式,推进比亚迪和阿森纳足球俱乐部之间的广告宣传。
“事实上,应该比2017年更早。3年来,李娟为比亚迪提供数亿元的服务,比亚迪欣然接受,也没有去调查李娟以及相关公司,这至少说明比亚迪在监管上是失责的。目前,我们因为欠款数额不一而面临不同的压力,但比亚迪态度很强硬,估计我们只能通过诉讼,看能否追回欠款。”上述人士说。
据媒体报道,另一位供应商也谈到,李娟与比亚迪通过邮件往来都私聊了两三年。
令供应商更费解的是,李娟为何处心积虑地设局,不惜拖欠供应商的数亿元款项,并将这些广告和活动免费赠送给比亚迪。这无法从商业逻辑上梳理出李娟“涉嫌伪造比亚迪印章和合同诈骗”的意图。至于一路“骗”到与阿森纳俱乐部的战略合作,并让比亚迪成为最大的获利者,则更令人不解。
李娟是揭开谜底的关键人物。不同于比亚迪声明所说的合同诈骗,也有消息称,李娟因上线陈振宇失联,不堪被供应商追债而报案,在报案未遂的情况下,以自己1200万元房子来源不明为由自首。不过,这些信息扑朔迷离,难以求证。
上述广告公司负责人接受第一财经记者采访时称,从未接触过陈振宇,其公司一直是与李娟在合作。李娟不惜铤而走险的原因,不排除是她与比亚迪内部的高层联手构成利益链,经销商要以投放广告、举办活动以及进行赞助等模式来拓展市场,李娟先让广告公司等垫付费用,然后由经销商向比亚迪打报告申请费用,比亚迪的内部人士从中帮忙,等费用审批下来后,几方再从中分配利益。但他说,这只是一种猜测,目前尚未找到相关证据,还有待警方的侦查结果。
目前,多家供货商手上握有的合同都是李娟以上海比亚迪电动车有限公司名义签订。比亚迪在声明中提到李娟“伪造公章”、“免费广告宣传”等,应该都有证据支撑,撇清了比亚迪与李娟的关系。“天下哪有免费的午餐,毕竟比亚迪是从中受益的。”上述负责人不相信比亚迪本身已成为这桩涉及诸多广告协议的诈骗行为受害方,但他也坦承,拿不出与比亚迪深圳总部直接签订的合同,从比亚迪要回垫付款的可能性并不大。
第一财经记者15日就此事向比亚迪相关人士求证,目前没有最新进展,以声明为准,其他信息等警方调查结果。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告诉第一财经记者,汽车厂家一般每年会竞标,有许多代理公司应标,绝大部分的汽车厂家都要走这个流程,这个过程中,厂家内部的审计、采购这些部门都会进行事前监督。比亚迪事件,不知道有没有经过应标的过程。“不过,即便是这样的流程也只能管个大概,也存在操作空间。”
他还透露,一般的4A公司是3~6个月账期,或者按项目结算,所以4A公司也会拖欠媒体资金,但有些媒体是先付款的,比如央视等电视类广告。这种情况下,代理公司会提前用自有资金或者贷款支付需要提前付款的媒体。“合资企业、外资企业都比较规矩,会按合同来,国内企业比如长城也很规矩,但有些上市公司,确实经常都不付广告公司的钱。”
“因为广告公司是弱势群体,要不来钱就只能等。它们一般不会通过法律的途径来解决欠款问题,一方面,广告公司确实不如比亚迪等甲方实力大;另一方面,诉讼时间很漫长,等待很痛苦。”上述业内人士表示。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广告公司合伙人在接受第一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广告商而言,不同的客户账期是不一样的。三个月、半年、一年的都有。“广告的话,份额会更大一些,合作动辄几百万起。作为广告代理来说,周期可长可短。如果所有报告材料合法合规,审核也没有问题的话,达到了既定效果,结算就会很快。一般签合同签三个月或者一年。合同到期后,也有一些欠款的,但是是少数。一些信誉不太好的客户拖的时间会长一点,但最终还是会给的。有些会以易货的方式,比如给你十台车,你自己卖掉转化成钱。有些会挑剔项目合规的程度,然后减掉一些回扣,会有这样的问题。”
“拖欠款原因,有时候可能是代理公司的问题,比如报账材料等财务相关的资料要先提交给公关或者市场,他们再提交给财务部门,审核完毕后再给款。但如果是代理公司自身流程慢了,自然就拖款了;还有项目自身执行情况的变化,比如原来三个月完成,现在需要五个月;还有一种是甲方的原因,比如说,已经提交了报账材料,但由于甲方的人事变更,领导迟迟不肯签字,或者营收情况有变化,出来一些新的要求,比如价格再调一下等。”上述合伙人表示。
“本质上只要是营收和人事相对稳定的,这种情况很少的。”他补充道。
对于比亚迪事件,他认为双方都有合同的约束,大部分代理公司不到万不得已不会闹的,毕竟大家在圈子内还要继续做生意。这种情况下,可能真的就是代理公司没有直接跟比亚迪签合同。“就这个行业来看,拖钱、打折扣这种现象会有,但也很少。比亚迪还是个案。”
“比亚迪说自身没有跟代理公司签订过合同,我个人觉得还是蹊跷的。如果是一个中小公司,通过关系拿到客户的时候,它不太具备强势的资源采购能力。这种情况下,可能会有一些公司直接跟企业签,再把它的部分业务外包出去跟别人拼单。如果比亚迪不了解,就有可能产生这种拼单公司。这几年,广告业竞争很激烈,大家能赚的都是返点空间,有些时候大家就会拼在一起做。”上述合伙人表示,“这个纠纷,可能是直签公司跟二级代理公司产生的。直签公司就会说,比亚迪真的没有给我钱,那我也没有办法给你钱。这种情况是会出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