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时候给"车顶玩偶"盖上违法印戳了

南方都市报 | 2018-03-29 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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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谈到玩偶,大家的感觉一般都是酷炫、萌萌哒之类,因此当其出现在车顶上,大众的第一观感极有可能是新奇和好玩,而不会把它和违法联系到一起。不过深入一想,这确实是危害公共交通安全的一大隐患。车顶玩偶的确拉风,但也意味着对正常驾车人员注意力的干扰和分散,这是其一。其二,不排除车顶玩偶会遮挡部分视线,对驾驶人造成妨碍。另外,高速行驶下的车顶玩偶容易跌落,一旦落到路面便秒变路障,是对公共安全不折不扣的危害。
         只是,蜘蛛侠们“爬上”车顶虽然是违法行为,但为何网店上车顶玩偶的销售却异常火爆呢?我想主要还是观念的问题,要么认识不到该举动的危害性,不知其违法;要么认为法不责众,安装车顶玩偶的那么多,“多我一个不多”的观念大行其道。以至于成都市对车顶玩偶开罚,违者将被罚款200元记2分都成了新闻。
        相对而言,广州的两种处罚显得要轻微,至少只罚款不扣分。而从目前来看,广州交警只是在温馨提醒,暂时未看到有车主因为车顶玩偶被处罚的新闻爆出。
        毫无疑问,安全是现代汽车文明的基础和前提,任何与之冲突的行为都应该坚决制止。时下,对车顶玩偶实施多大的处罚可能还存在疑义,但安装车顶玩偶违法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共识,当下的急务是将这一共识扩展,比如通过全面严格的执法,将这一理念更快更好地普及,逐渐推动其深入人心。否则,“只听楼梯响,不见人下来”,安装了车顶玩偶的车主面对违法的提醒,其反映只是一笑而过,如此而已。
      至于在具体推进策略上,我觉得可以效仿江苏无锡宽严相济的思路:“严”体现在“全面记分,压线、闯禁区、不礼让行人、开车打手机、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等行为都要被扣分。“宽”体现在学法免分,对符合条件的违法行为,当事司机通过微信进行考试且成绩不低于90分,就可以进行消分处理。如果一方面通过严格执法强化威慑力,帮助公众建立安放车顶玩偶违法的直观印象,另一方面,推出一些有条件的豁免措施,帮助市民适应政策调整期和转换期,我相信,对车顶玩偶乱象的治理就一定可以获得更多的民意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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