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三年碰瓷300余起 专挑公交和出租车

北京青年报 | 2017-11-21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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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王某专挑选并线车“碰瓷”,在3年时间里疯狂制造了300余起交通事故,最多的时候一天早中晚连撞3次,他还会特意找公交车和出租车去撞。记者获悉,法院最终认定王某构成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挑并线车“碰瓷”生财

2013年王某驾驶自己的车辆在中关村直行时被另一辆并线汽车剐蹭,王某使用对方给付的赔偿款修理好自己的车后仍有一些剩余,突然觉得这是一条生财之道,于是开始有意识地“碰瓷”。

王某“碰瓷”的方法十分简单。他在马路上正常行驶的情况下,只要发现前侧或后侧有车并线,就会突然加速或者踩刹车,不给对方车位并线,并造成自己不经意被对方撞上车头或车尾的假象。对方下车后,王某会立即强势地声称是对方全责并要求赔偿。

如果对方不承认,王某甚至会主动报警,而民警赶到后一般会初步认定是并线方全责,并询问双方是否同意协解决。此时对方往往担心不私了不仅会被判全责还会被民警罚款,走保险又会耽误自己来年缴纳保险的费用,深谙对方心理的王某会立刻说既然损失都不大,就赔偿三五百的赶紧息事宁人。

专找公交出租车碰瓷

考虑到金额不大,对方一般都会当场给王某“赔偿”。而得到赔偿的王某也不急于修车,而是再碰几次之后,攒在一起到路边的小修理厂修,一次仅需一二百元。

如果对方坚持要去保险公司,王某则会留下电话后与对方彻底失联,并带着车上的“伤疤”去找下一辆不走保险的车。

在碰瓷对象的选择上,王某钟爱公交车和出租车。一次王某撞上了一辆公交车,公交司机说公交车没有保险,公司知道发生事故会对司机的绩效和奖金产生影响,一般私了。此后,王某准备给车大修时都会找公交车去撞,平均每辆公交司机都会给3000至4000元。王某的父亲就是一名出租车司机,他告诉王某出租车虽有保险,但是公司仍然会对司机罚款,所以出租车司机也愿意私了。

三年碰瓷300起,被判9个月

2017年1月11日,当王某在本市海淀区海军大院南门辅路故技重演时,被接警赶到的民警识破伎俩。据北京市交管局的报警记录显示,近三年来该车共发生300余起交通事故,有时甚至会出现一天之中早中晚连撞三次的情况。但在司法机关的审查过程中,仅有20名被害人愿意配合取证。

办案检察官表示,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即所谓的“并线让直行”规则。

交通事故成立的前提,是驾车双方都本不愿发生交通事故而过失造成了事故,本案中,王某的行为是一种故意犯罪的行为。海淀区检察院就王某涉嫌敲诈勒索罪一案向法院提起公诉,考虑到王某到案后能够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并且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法院最终认定王某构成敲诈勒索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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