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运价实行市场调节价
本报讯(记者张博)日前,哈市发布了《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将出租汽车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实施意见》规定,出租汽车服务主要包括巡游、网络预约等方式。深化巡游车改革,建立以服务质量信誉为导向的经营权配置和管理制度,对经营过程中出现重大服务质量问题、严重违法经营行为、单车运营两次年度考核不合格等情形的,按有关规定依法收回经营权。对既有出租汽车经营权期限届满后需要继续经营的,如经营者提出延续申请,符合规定的可以优先获得经营权。
出租汽车经营权一律实行期限制,期限为8年。新增出租汽车经营权不得变更经营主体。对既有出租汽车经营权在期限内需要变更经营主体的,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办理变更手续,不得炒卖和擅自转让。
网约车运价实行市场调节价,必要时实行政府指导价。由哈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哈尔滨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为规范私人小客车合乘,市政府有关部门另行制定相应规定,明确合乘服务提供者、合乘者及合乘信息服务平台等三方的权利和义务。
加强对违法违规及失信行为、投诉举报、乘客服务评价等信息记录,作为出租汽车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准入退出的重要依据,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