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消协发布今年第五号消费警示 买车旺季小心五潜规则

桂林晚报 | 2017-04-28 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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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提示:五一临近,家用汽车销售也进入旺季,特别是对于不少即将组建家庭的年轻市民来说,汽车也成为首选大件商品。但市消协了解到,在汽车销售过程中存在着汽车合格证“被扣押”、强制搭售保险等“潜规则”。
  市消协发布今年第五号消费警示
  买车旺季小心五大“潜规则”
  桂林生活网讯(桂林晚报记者阳颜通讯员张玉保周锦珊)五一临近,家用汽车销售也进入旺季,特别是对于不少即将组建家庭的年轻市民来说,汽车也成为首选大件商品。但市消协了解到,在汽车销售过程中存在着汽车合格证“被扣押”、强制搭售保险等“潜规则”。昨天,市消协发布今年第五号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家用汽车时,要了解一些购买汽车的基本注意事项,规避“潜规则”。
  一、购买汽车前,需要多了解车市信息,做到价格、配置、用户口碑、售后服务等心中有数。特别要注意的是,消费者在预付定金时须三思而后行,否则没有反悔权。
  二、购买汽车时,要与经销商签订完整合同,要确认合同中的车辆详细信息无错误和缺漏,明确约定汽车的品牌、标识号码、发动机号码等要素,重视诸如免费保养计算方式、交付车的时间地点等细节的约定,明确违约责任。
  三、购买汽车时,应仔细查看购买车辆合格证,比对合格证上的车架号和发动机号。如果消费者在购车时遇到经销商不能同时交付合格证的情况,应与经销商书面详细约定经销商交付合格证的具体时间、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及意外损失的赔偿条款等,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四、在签订购车合同时,需要认真查看销售合同的所有条款,确认购车型号、交车日期。尤其是特别约定的内容,诸如优惠政策,赠送物品的品牌、规格、价值、安装等都要明确写入合同。如果销售方以车辆货源紧俏为由加价,消费者则有权拒绝。消费者对是否在4S店内购买车辆保险也要了解清楚。最后,消费者签订的合同中还要明确经销商违约责任,避免发生纠纷后索赔无据。
  五、消费者提车时要及时索要购车发票、车辆合格证等,否则不仅影响车辆的上牌等事宜,还对今后车辆“三包”产生不利影响。对一些经销商以种种借口延迟交付车辆合格证的,要及时主张权利,必要时可以向12315或者属地的消协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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