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时报 | 2017-04-18 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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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马汽车(5.800, -0.01, -0.17%)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572 证券简称:海马汽车 公告编号:2017-18
 
    2017
  
    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孙忠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肖丹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廖兵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其它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与公司持股50%的海南一汽海马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总额为71,447万元;与公司第二大股东海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总额为769万元。上述交易均执行市场公允价,结算方式均采用现金结算,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情况。
 
    五、对2017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海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孙忠春
 
    2017年4月18日
 
    股票简称:海马汽车 股票代码:000572 编号:2017-17
 
    海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九届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九届十五次会议于2017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4月17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现场地点为公司会议室。
 
    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其中6名董事现场出席,郭振甫、张会文、刘海权采用通讯方式表决。本次会议由孙忠春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董事保证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聘任刘海权为公司副总经理,刘海权不再担任总经理助理职务。
 
    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内部控制机构成员的议案》。调整后的内部控制机构成员如下:
 
    一、内部控制领导小组
 
    组 长:孙忠春
 
    成 员:肖丹、卢国纲、覃铭、林伟耀、刘卫、李琳
 
    秘 书:李明
 
    二、内部控制办公室
 
    主 任:肖丹(兼)
 
    成 员:李明、郑彤、蔡海雄、吕书滨、薛安萍、邴业军
 
    内部控制办公室与海马汽车监察部合署办公。
 
    海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8日
 
    附:简历
 
    刘海权,男,1975年生,大学本科。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海马销售总经理。2001年至2007年,历任一汽海马销售山东大区经理、培训主任、营销企划科科长;2007年至2015年1月,历任海马销售营销部部长、副总经理;2015年2月至今任海马销售总经理;2016年8月起任本公司董事;2016年8月至2017年4月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2017年4月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持有本公司股份5,000股,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非失信被执行人。
 
  
 
    股票简称:海马汽车 股票代码:000572 编号:2017-19
 
    海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提示
 
    1、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3月25日刊登了《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并于2017年4月15日刊登了《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再次通知》。
 
    2、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4月17日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4月17日9:30~11:30及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4月16日15:00~4月17日15:00。
 
    2、召开地点:本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孙忠春董事长
 
    6、本次股东大会的内容及大会召集、召开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代理人)共17人,代表股份568,314,75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4.5556%。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计4人,代表股份568,125,55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4.5441%。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3人,代表股份189,2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115%。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海南圣合律师事务所谢国华律师、张国伟律师出席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记名投票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其中:《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需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2/3通过。
 
    会议听取了独立董事贾绍华、孟兆胜和杜传利的2016年度述职报告,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1.00 2016年度工作报告及2017年工作计划
 
    总表决情况:同意568,257,2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9%;反对5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7%;弃权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3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6013%;反对5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2687%;弃权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00%。
 
    议案2.00 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568,243,6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5%;反对68,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1%;弃权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20,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7974%;反对6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0726%;弃权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00%。
 
    议案3.00 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568,243,6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5%;反对68,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1%;弃权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20,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7974%;反对6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0726%;弃权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00%。
 
    议案4.00 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68,195,8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91%;反对118,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72,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9720%;反对11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028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5.00 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568,243,6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5%;反对68,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1%;弃权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20,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7974%;反对6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0726%;弃权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00%。
 
    议案6.00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67,868,7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15%;反对443,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81%;弃权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4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3.6375%;反对44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2324%;弃权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00%。
 
    议案7.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68,243,6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5%;反对68,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1%;弃权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20,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7974%;反对6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0726%;弃权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00%。
 
    议案8.00 关于续聘财务、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及支付其报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68,221,0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5%;反对9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1%;弃权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98,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4615%;反对9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4084%;弃权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00%。
 
   议案9.00 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68,243,6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5%;反对68,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1%;弃权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20,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7974%;反对6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0726%;弃权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00%。
 
    五、参会前十大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东表决情况
 
    ■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海南圣合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谢国华、张国伟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海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8日
 
  
 
    股票简称:海马汽车 股票代码:000572 编号:2017-20
 
    海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票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公司接到第一大股东海马(上海)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海马投资”)的通知,其已将质押的本公司股票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2017年1月,上海海马投资与光大证券(15.200, -0.03, -0.20%)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数量17,025万股,购回日为2018 年 1 月 16 日。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7年1月1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近日,上述质押股份已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
 
    截至目前,上海海马投资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47,36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80%;无质押股份。
 
    特此公告。
 
    海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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