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布:当空气污染一级预警时单双号限行

南方都市报 刘军 | 2013-12-19 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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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广州市环境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试行)》全文在广州市环保局官方网上公布,当空气污染一级预警时,除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强制停驶公务用车30%外,还包括对机动车实行强制单双号限行等措施。根据该预案,预警启动与否,除了当时的污染程度,还要看未来是否有加重趋势。
  这是该预案在11月11日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后首次和市民“见面”。预案规定成立广州市环境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分管环保工作的副市长担任。预案将空气污染预警分为二级和一级两个等级,并采取不同的应急措施。
  是否启动预警关键看未来趋势
  启动二级和一级预警的条件包括:
  50%以上的国控点监测到空气质量指数日均值污染程度达“重度”和“严重”。
  预计在未来48小时内污染程度会持续或上升才会启动。或预测未来48小时内,广州50%(含)以上国控监测点A Q I超过200(即重度污染)。
  预警启动后,如果最近24小时广州市国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中50%(含)以上站点污染物平均浓度小于A Q I 200对应的浓度限值,预测预计未来48小时内污染程度将持续或下降,解除预警。
  专家:仅副市长任总指挥重视还不够
  对于该方案,广州一位应急专家表示,相对于以往来说肯定是一个进步,但其力度还是不够。一方面措施相比北京要轻,虽然广州污染没有北京那么严重,但措施上更严没有坏处。“最重要的是总指挥级别只是分管副市长。级别还可以定得更高些。级别越高,意味着可以调动更多社会资源,协调各方面关系会更快。”该专家表示。
  一级响应强制性措施
  ●AQ I 300以上的区(县级市)的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等重点项目合理调整施工程序,减少扬尘污染。
  ●强化对重点监管餐饮企业的监控和现场巡查频次。重点监管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减产停产。建筑工地暂停喷涂和粉刷等作业。
  ●应急重点监管企业通过降低生产负荷、使用优质燃料、提高污染防治设施治理效率等方式减少污染物排放30%;责令不稳定达标污染源停止排污。
  ●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停驶公务用车30%,全市禁止未持有绿色环保标志的汽车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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