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税一单限制进口车再流通 呼吁简化工商验证流程

每日经济新闻 刘卫琰 | 2013-12-19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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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我国进口车销量有望突破百万辆大关。随着进口车保有规模不断扩大,进口车再流通日益普遍。但在部分省市,进口车再流通涉及“三税一单”(关税、消费税、购置税和报关单)等复杂手续,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进口车二次流通。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近日,北京市工商局取消了进口车二次流通办理工商验证时的 “三税一单”手续。但目前仍有部分省市办理工商验证需要提供 “三税一单”。理论上讲,“三税一单”本是进口车的合法手续,提供起来并不难。但北京一位豪华车品牌经销商负责人坦言,由于进口车在实际销售中的一些现实问题,以及进口车厂家对于完税价格的顾虑,使得提供“三税一单”十分困难。
  以河北省为例,如果没有“三税一单”,将影响工商验证手续的办理,进而影响二手进口车交易,不少二手进口车甚至无法上牌。因此,市场呼吁简化办理二手进口车工商验证的相关手续和环节。
  难以取得的“三税一单”
  所谓“工商验证”,是指售车单位所在地工商局对已售新车的录入备案,经过验证的车辆发票上将加盖工商局相关印章。然而在部分省市,进口车办理工商验证的手续比较复杂。
  河北省一位豪华品牌经销商表示,目前办理工商验证,需要消费者提供的一个重要文件就是车辆的“三税一单”,如果不能提供,将影响工商验证的办理,进而影响二手进口车流通。然而这一单据的取得并不容易。
  上述北京豪华车品牌经销商负责人表示:“‘三税一单’并不在我们手里,而是由厂家或者进口总代理商所掌握,但他们并不愿意出示。”
  对此,一位进口车品牌总代理商相关负责人解释称:“进口车通常是成批进口,发往全国各地,并不会针对北京市场或者针对某个经销商提供‘三税一单’”。
  同时,该负责人透露:“‘三税’实际上包含我们的经营信息,例如进口车的成本,这个不便对外透露。”
  北京市一位豪华车品牌负责人坦言:“要求厂家提供所有进口车辆的‘三税一单’的确是一个巨大工程。就我们店来说,目前在售的车辆还有去年进口的,而在去年进口的车中,部分已经在厂家仓库搁置了一段时间,也就是说,如果办理工商验证手续,就需要厂家提供这两年所进口所有车辆的相关证件,时间跨度太大。”
  国内某进口汽车企业负责人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当客户需要办理相关手续时,他们可以提供“三税一单”证明文件。但首先需要经销商提供车辆的底盘号、进口的关口等详细信息,这些信息会反馈到公司的财务和后勤部门,经过核实后相关文件才能递送给经销商,这个流程时间有多长不能确定。
  正是这个难以拿到的“三税一单”,成了进口车再次流通的拦路虎,甚至影响了车辆的正常使用。为此,北京市工商局近日取消了办理工商验证时的“三税一单”手续。
  北京市某新车验证窗口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办理进口车工商验证,只需要提供发票的第一联和第四联、货物进口证明书、进口货物商检单三个文件即可。
  当记者询问是否还需提供 “三税一单”时,其表示“现在不需要了”。
  业内呼吁简化流程
  根据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预测,今年我国进口车销售规模有望突破100万辆。同时,随着进口车的价格不断走低,这将进一步推动进口车走入“寻常百姓家”。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在今年成都车展期间刚刚上市的雷诺新科雷傲的官方指导价已经滑入20万元以内,起售价为17.48万元。这一价格实际上已经低于目前不少日系合资品牌SUV的售价。
  不仅如此,随着我国人均汽车拥有比例不断提高,近年来,汽车换购不断升温。特别是随着限购城市日益增加,换购已经成为这些城市新车销售的重要组成部分。
  以已经实施近两年换购政策的北京市场为例,据亚运村交易市场总经理迟亦枫预测,今年北京的新车销售规模大约为60万辆。而北京市的摇号指标仅24万辆,也就是说,剩下36万辆新车将主要通过换购等手段购买。
  在这一背景下,如何进一步促进进口车再流通,简化进口车购买和流通的相关手续,成为业内关注的焦点。
  在北京市亚运村交易市场部经理郭咏看来,办理工商验证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有助于提高汽车流通市场的规范性,防止拼装车、违规进口车辆的出现,最终是为了维护消费者利益。
  然而也有不少经销商认为,工商验证只是检测票据,并不是检测车型,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验证的作用。同时,工商验证需要提供的相关文件和新车上牌需要提供的文件重合度较高。如新车上牌,车主必须向当地车管所提供车辆发票、货物进口证明书、进口货物商检单等证明文件,审验合格才能上牌,而不少地区工商验证需要提交的证明文件只是上牌时提供的诸多文件中的一部分。
  一位曾经在多地工作过的豪华车经销商负责人表示,工商部门介入汽车流通环节,主要的依据是《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第七条规定,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工作,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负责汽车品牌销售监督管理工作。
  据了解,《办法》于2005年开始实施,由于存在部分不合理之处,目前修改工作已经提上议事日程。分析人士指出,在提高流通效率和促进消费的背景下,简化相关手续将是大势所趋,《办法》的修改将对二手进口车市场的流通和规范起到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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