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汽车行业将进一步对外资“松绑”

新京报 沈玮青 | 2013-11-20 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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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三中全会中提出的扩大开放、投资准入方面的改革事项,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昨日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商务部将加快推动统一内外资法律法规。同时还将进一步放开钢铁、化工、汽车等一般制造业领域的外资准入限制。
  此前,对于中国外商投资的法律法规,外资企业一直颇多微词。华南美国商会在今年2月发布的年度刊物中称,自首次调查至今九年时间,受访企业一直将“与中国政府相关的法律法规问题”列为企业在华发展的最大挑战,涉及内容包括关税、税收和行业法规等。
  沈丹阳表示,统一内外资法律法规是我国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有利于建立统一、公平、透明的投资准入体制。进一步放开外资准入限制,包括放宽外资在注册资本、股权比例、经营范围等方面的限制。
  此外,对于三中全会《决定》中提出的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沈丹阳表示,目前我国经济活动中仍存在不少市场壁垒,比如一些地方要求跨地区经营的企业必须在当地组建独立法人机构,加重了企业负担;对外地产品或服务设定歧视性收费项目、规定歧视性价格,或者实行歧视性收费标准等。
  据悉,针对这类问题,商务部已经与国家税务总局共同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研究采取更有针对性的措施,比如从完善法律法规、建立考核评价机制等方面入手,争取尽快建立起一个能够从根本上解决市场壁垒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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